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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害己!不配合流调工作被刑拘,您支持吗?
1、支持对不配合流调工作且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刑拘。具体分析如下:不配合流调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根据安徽省宿州市发布的信息,吴某(女,57岁)、张某某(女,64岁)在经营场所内拒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同空间人员信息,导致部分已感染人员未被及时管控,最终造成疫情扩散。
2、但是有极少一部分人自私自利,完全不顾大局,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不肯告诉工作人员行程。北京一位1月9日确诊病例就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而且还否认相关部门协查核实的轨迹信息,这种行为只会害人害己,甚至极度自私。
3、结论:逃避防疫行为害人害己,既可能引发个人健康危机,也可能导致公共安全风险,更会破坏防疫大局、浪费社会资源。面对疫情,每个人都应保持警惕,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防疫工作,共同守护健康与安全。
4、积极配合流调工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流调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害人害己,造成疫情传播将被依法依规惩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5、保持镇静、积极配合若被判为密接,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感染,请保持镇定。听从流调队员建议,加强个人防护,等待下一步的隔离管控或核酸检测等措施。如实相告、拒绝隐瞒仔细回顾近期行程并如实相告。
6、所以人们十分有必要,对自己进行自我保护,与此同时 积极配合集体防御也是分内之事,可是偏偏就是有人,不愿意尽自己社会责任,在了解到自己可能被感染的情况,居然选择隐瞒情况,不给上报。

...隐瞒行程致3000多人被封控!隐瞒行程被刑拘!
1、扬州首例确诊老太隐瞒行程致疫情扩散,被刑拘 扬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毛某宁(女,64岁,居住地为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隐瞒行程详情:2021年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到扬州。
2、综上所述,疫情期间隐瞒行程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广大公民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3、郑州大学一名女生因隐瞒行程、违反防疫规定被立案侦查,其不当行为导致大量人员被隔离,引发严重后果。事件核心:女生违反防疫规定并隐瞒行程该女生在郑州大学封校期间,多次违反校规私自外出。
4、事件影响:该培训班已有包括姜某在内的5名师生核酸检测阳性,400余名密接人员被采取集中隔离措施,8个小区、6700余人临时封控管理。同时,在其他病例流调中发现,确诊病例闫某某(女,64岁)、韦某某(男,60岁)也存在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的行为。上述三人已被警方刑事立案调查。
5、扬州毛老太案例:毛老太借用他人绿码,隐瞒行程,在扬州多处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导致新冠病毒大面积扩散。在被确诊后,她拒绝说出自己的行程,最终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毛老太被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6、隐瞒真实行程,特别是在疫情高发期或流行期,可能导致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可以视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进一步规定,如果上述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隐瞒行程后被检出阳性,内蒙古一人被拘,涉事人给防疫工作造成了哪些影响...
第一加重了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加班时间加长,第二影响了当地城市的学校,学校停课学生在家隔离,第三给当地上班族带来了影响,不能挣钱养家。
第一,他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如果说在之前新冠疫情还没有爆发的时候,那么隐瞒自己的行程,对于日常的调查来说,其实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毕竟只要通过他的消费记录以及定位,就可以逐渐的排查出来,但是在疫情期间,他的瞒报行为是会造成很大影响的。
会被开除对应的工作职务 再者就是会被开除对应的工作职务 ,对于当事人而言他会被开除对应的职务后续没有办法正常在医院上班,使得他的前途被断送,这对于他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相关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新冠疫情期间,如果存在对于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甚至是隐瞒的状况,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事件之中,该遗留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故意隐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可以说是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他们的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可以理解为是故意而为之。
据陕西延安宝塔区委网信办微信号“网信宝塔”消息,延安市宝塔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1月13日发布提醒称,近日,陕西省多地发现多例河南省登封市武术学校来返人员核酸检测阳性。 为防范疫情传播扩散,请近期河南省登封市拟来返宝塔区人员,提前3日通过“陕西一码通”中的“来(返)陕预填报”模块报备行程等信息。